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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率高,无忧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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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积分,全额支付

一次付款,畅享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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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产品概念

1、接送机租车产品(以下简称接送机产品)是指,东航为其旅客代为预订配备有驾驶员的在城市与城市所辖机场间的接送租车服务。

2、接送机产品开始和结束时间:送机产品开始时间以订单上预订的用车时间为准,接机产品开始时间以航班实际到达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第二条 产品适用范围

1、接送机产品服务范围:为乘客搭乘的航班起飞、落地所在城市的机场与所选该城市相关区域内的上下车地点(接机时为下车地点、送机时为上车地点)间的接送服务,不包括中途去往其他目的地。各城市具体规定请见各城市的产品须知。

2、预订人须根据东航提供的产品服务范围,合理选择接送机产品,若上车或下车地点超出东航提供的产品服务范围,东航将不作任何承诺。

3、接送机产品中的服务车辆及服务人员,均由具备相关服务资质的供应商提供。

第三条 服务标准

3.1售卖范围:通过东航官网和移动端机场接送频道预定接送机产品的。

3.2服务标准:一单一车,不与其他旅客拼车,可携带随行人员,以车型可载人数为限,所有乘车人员必须为同一上下车点。

3.3行李以所选乘的交通工具承载条件为限,具体可咨询服务商。

第四条 产品价格

1、接送机产品的费用包含了从起始地到目的地之间因接送乘客而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具体请见产品须知

2、东航保留在其网站上调整已公布的接送机产品价格的权利。

3、如果预订人提供的接送机产品上车或下车地点超出接送机产品的服务范围,乘客需根据各城市产品说明中的超范围收费规则在服务结束后向司机支付超范围服务费用

4、东方万里行积分累积和使用:接送机产品可使用东方万里行积分进行兑换,但不累积东方万里行积分。

第五条 订单生效

5.1 订单生效的定义:旅客购买并完成支付,订单即时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

5.2 订单生效后,如旅客未使用该产品,相关退改费用按本须知第六条的约定处理。

第六条 计费规则

乘客实际坐上服务商车辆、司机开始计费后,行程不予取消,需要全额收取当次用车费用,各城市具体规定请见各城市的产品须知。

第七条 退改签规定

7.1具体规定请见各城市的产品须知

7.2因东航原因取消您的已生效订单

如因东航或供应商主观原因,导致无法履行订单内接送机产品服务,东航将第一时间通知您取消订单,无条件退返已支付的费用。

7.3更改已生效订单

1、需预定人取消已生效订单,重新预定接送机产品。

2、订单生效后,如由于交通管制、重大交通拥堵、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原因,导致东航更改您已生效订单内的任何项目,东航将尽力协助乘客办理相关退变事宜;由于供应商调度、管理所引起的司机、车辆(车型、设备等)问题不在此变更条款约束范围内。

第八条 特殊情况处理

8.1非旅客原因引起的无法正常用车,如涉及损失赔付的,旅客必须持有包含该次订单及相关凭证要求正常赔付(人身、财产安全保障除外)。

8.2用车期间全部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责任由服务商承担。

8.3责任归属

因旅客自身原因,导致误机由旅客自行承担责任。

因服务商原因,导致误机,由服务商承担相关责任及补偿,包括相应的机票退改签费用等。

第九条 旅客义务

9.1 旅客应在购买接送机产品时提供有效的移动电话号码,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于接收通知短信或电话。

9.2 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乘车点、在不能及时到达预定地点时应及时通知东航或联络司机。

9.3行驶途中不能随意更改行程。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包括地震、台风、雷击、水灾、火灾等自然原因,以及战争、政府行为、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已生效订单约定内容的,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使用法律法规约定

在订单生效后,在本须知或订单中约定内容履行过程中,对相关事宜的履行发生争议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解决争议。